餐飲大廈
回答:創辦小型企業可能是一個富有挑戰性和令人興奮的體驗。但是閣下不妨考慮不要從零開始建立業務,而是購買現有並已在運作中的業務。 收購現有並已在運作中的業務,優勢是顯而易見的。
僅舉幾例:產品或服務已經在市場上,品牌可能已成熟,啟動時間可以顯著縮短,可能更容易獲得融資,已有穩健的客戶群等。買方只需評估它願意為收購業務付出多少,並找到一個願意以雙方同意的價格出售業務的賣家。 收購現有業務最直接的方式是收購經營該業務的公司的所有股份。公司的全部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買方承擔。當然,買方必須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以確保它購買的業務確屬其真正所需。然後,雙方應達成股份買賣協議,以釐定股份價格、成交日期、賣方的擔保和陳述、納稅彌償責任、賣方責任上限等事項。視乎目標公司的規模和運作複雜性,整個買賣過程可能非常複雜需要數個月才能完成。如果沒有專業協助,要完成整個買賣過程並非易事。因此,如果買方和賣方不委聘會計師和律師等專業人員參與工作,他們將承擔相當大的風險。
Question : INSTEAD OF SETTING UP A NEW BUSINESS, CAN I ACQUIRE AN ON-GOING BUSINESS? WHAT DO I HAVE TO BEAR IN MIND IF I INTEND TO DO THAT? Answer : Starting a small business can be a challenging and exciting experience. However, rather than building a business from ground zero, you may consider purchasing an existing and on-going one. The advantages of acquiring an existing and on-going business are obvious. Just to name a few: the product or service is already on the market, the brand is probably well established, startup time can be significantly reduced, it is probably much easier to obtain financing, access to customer base is secured, etc. The purchaser just has to evaluate how much it is willing to pay for the business and find a seller who is willing to sell at a mutually agreed price. The most straight forward way to acquire an on-going business is to acquire all the shares in the company which runs that business. The company’s entire rights, obligations and liabilities will be assumed by the purchaser. The purchaser of course has to conduct 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 on the subject company to make sure that it is buying what it really wants. The parties should then work on an agreement for sale and purchase of shares to stipulate items like price, completion date, warranties and representations by the seller, indemnity for tax liabilities, limitation of seller’s liability, etc. Depending on the size and complexity of operation of the subject company, the entire sale and purchase process can be very complicated and could take months to complete. Since this is not an easy task to go through the entire sale and purchase procedure without professional assistance, the purchaser and seller will be taking considerable risks if they do not engage professionals like accountant and lawyer in the process.
以下係小編透過現實環境,觀察出來的4個細分市場例子,市場唔一定係指人,可以係地理,服務。
係使用者方面,Facebook 係全球最大社交平台,linkedin 反行其道 專注「求職領域」,再細分三大target audience,HR, 廣告商跟求職者。
係產品訂價方面,百佳惠康壟斷大眾超市,佳寶向下突擊賣平價貨品,city'super 就走高檔路線,避免直接價格競爭。
係地理位置方面,中原美聯壟斷全港住宅?不少細行反行其道專注一區,成功「霸佔山頭」,最成功例子莫過於係祥益地產,集中打新界西,當年更得「居屋王」美喻。
係服務方面,香港幾間上市美容集團,其他美容院仍可以專注「單一服務」,成為某個領域專家,成功擴展幾間分店的,不計其數。
美容院有「特色」的,一樣有機會彈起
買生意大家來說可能是一個陌生的事情,但是有一件事大家可能不會陌生,那就是頂手,一般來說,頂手也會有頂手費,頂手費的產生其實是一種投機現象。
這是提前租好一個商鋪,等這個商鋪以後火了,就會有別的人想再來租。那麼就需要從這個人手裡定租下來,想租店鋪的人就會多交一筆錢。這是最早開始的時候就是,第一個租店鋪的主人,無力經營自己的店,所以想把它轉讓出去,但是又想從中賺錢,所以就在原來的價格的基礎上加錢,雖然加的不多,可能是幾百或者幾千,再租給其他的人,店鋪本身很火,所以想要求租的人很多,就造成求大於供的局面,如果店鋪足夠好的話,會有一些專門的人來租店鋪,專門從中賺取頂手費。現在這種情況已經成為行業內的潛規則了。
在這個潛規則當中,很多人就利用頂手費這個項目來獲取暴利,有很多的創業者可能因為店鋪的原因,不得不放棄。因為在很多城市繁華的地區,往往會有一鋪難求的現象,所以頂手費是肯定會有的,而且商鋪處的地段越好,那麼就會有越高的轉讓費用。
第二期保就業計畫於去年11月底結束,外界預料裁員及結業潮將隨之掀起,近期陸續有人將生意放盤轉讓,另一邊廂失業大軍亦趁機創業。
多名生意買賣中介反映,最近頂讓生意的查詢急增,不少人冀趁低價承接生意,除了有牌照及設備的生意較吃香,疫下大受打擊的派對房間、補習社及賓館,其轉讓盤需求也不跌反升。隨着政府各類資助補貼完結,加上防疫措施再度收緊,業界預料,聖誕旺季過後,酒吧、茶餐廳等食肆生意轉賣成交量勢將飆升。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近一年,各行各業生意大受衝擊,不少行業均需依靠政府防疫抗疫基金資助苦苦經營,惟第二期保就業計畫及其他資助陸續完結,老闆們亦須設法尋後路,將生意放盤轉讓。
疫情惡化低價急放生意
事實上,第二波疫情爆發時,不少派對場地及補習社生意受創,但因未獲政府抗疫資助,已開始放盤轉讓,及後包括派對場地及補習社在內的多個處所被勒令停業,其轉手或頂讓盤數目急增。香港派對場地協會會長林漢然指出,當時業界均會平價出讓場地及設施,而不少行外人都想趁低價承接派對場地生意,先改裝成「私竇」,日後再轉回派對房間,「這些人本身不太受疫情影響,手上有餘錢投資。」但隨着第四波疫情爆發,情況又有變化。林漢然直言,原本早前派對場地因生意恢復,轉手情況較7、8月明顯下降,惟經歷過停業的重創,當第四波疫情來襲,相信業界有機會再度急放生意,「之前賣場地、賣設施,只要平價出讓都有人頂手。」但他難料頂手費會否因疫情惡化而再度下降。由於餐飲業在多輪抗疫基金均獲資助,加上保就業計畫規定不能裁員,生意買賣場HKEED負責人陳先生指出,過去數月各類食肆的放售意欲普遍較低,「即使餐廳無生意,有申請資助的東主都不會找他人頂讓。」
未申資助食肆放盤止蝕
不過,部分自社運開始生意受影響的食肆,未有申請政府資助,寧願「止蝕」放盤。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直言,早前在禁晚市堂食令影響下,一些食肆入不敷支,行內開始出現多家免頂手費食肆的消息,「如果找到人頂手,起碼不用蝕三個月按金,又節省還原費。」疫情亦衝擊旅遊業,過去數月不時有旅行社、出租車公司的放盤廣告,建富生意顧問高級業務經理江平直言,專門接載旅客、商務客的出租車公司,以往較少將相關牌照出讓,「因無旅客及商務客來港,這些出租車根本零生意。江平留意到,第一、二波疫情下行內人都想「執平貨」,趁機擴充業務,惟自第三波疫情爆發開始,接獲愈來愈多新手的查詢,冀承接現有生意,當中有牌照及設備的生意較受歡迎。他指出,自19年社會事件,生意轉讓盤的數目上升,當時不少商店來不及放盤已宣告結業,但因疫下有政府資助,相較之下放盤數量升幅不算太高。
出租車服裝店賓館盤量增
數月前疫情稍為回落,但礙於各國尚未通關,市民仍未能正常外遊,唯有轉到可供一眾朋友聚會的派對房間玩樂。生意轉讓及加盟平台「香港創業」生意估值部總監孫啟瀚指出,由於市民出現抗疫疲勞,派對場地的轉讓盤需求開始現「報復性反彈」。教育界在新常態下復課,孫啟瀚稱,學生及家長對私營補習社需求亦開始恢復,補習社的放盤數目因而減少重然而,因應保就業計畫資助於去年11月底完結,打工仔預計將會被裁而尋後路,專營中小企生意轉讓的Build-U-Biz Limited營業經理吳簡言指出,去年12月開始收到不少創業者查詢,其公司於去年8月至10月進行的問卷調查,共訪問約三百人,發現逾六成人在疫情下打算創業。除了失業者想轉行創業,吳簡言表示,部分現職打工仔放無重薪假以致收入大減,或因公司人手減少而工作量增加,所以也考慮創業,「有人本身任職航空業、中港物流,以至電子業都有。」他舉例指,有銀行從業員在疫下開設芋泥芋圓店,直播新鮮製作過程,於網上成功吸客,近期再將芋泥芋圓製作外賣糖水包;亦有多名創業者於去年12月開設速剪店。
聖誕旺季後轉賣勢飆升
吳簡言又指,近月生意轉讓交易量上升,小食店、外賣店及餐廳等餐飲生意以外,服裝零售店、賓館,以至網店的放盤數量增多,「由於疫情下沒有旅客來港,故有客戶入手賓館生意後,簡單翻新後改以月租吸客,12月初已有兩宗賓館轉讓成交個案。」至於特許經營業務,江平則指,由於加盟店的前期及經營成本較高,疫情下較少人查詢,「加盟店要跟品牌裝修、取貨,生意分成之餘,創業者也要繳付加盟費,所需費用不少。」隨着政府各類資助補貼完結,孫啟瀚預料,聖誕旺季過後,酒吧、茶餐廳等食肆生意轉賣成交量勢將飆升。陳先生認同,飲食業界對聖誕生意仍有憧憬,相信業界會堅持多一兩月,至今年初才陸續將生意放盤,屆時其生意轉賣的盈利有望回復。
租金回落三成 民生店「撈底」開業
近月商鋪買賣及租務市場逐漸恢復,地產業界指,不少創業人士趁租金回落,於住宅民生區開店創業。中原(工商舖)商舖部高級分區營業董事曾自強直言,疫情持續下租金回落,較以往降價兩至三成,愈來愈多民生店鋪開業,「例如化妝品店轉做平價時裝店;髮型屋從樓上鋪搬回地鋪;便利店、獸醫診等均趁平租開設店鋪。」盛滙商舖基金創辦人李根興表示,疫情下的商鋪買賣及租務市場,只是一雞死一雞鳴,一方面有人結業,另一方面則有人「撈底」租鋪。他續說,當失業率高便會造就創業,例如航空公司解僱大批空中服務員,驅使他們小本創業,租用數百呎鋪位開設小食店、咖啡店、飲品店等。疫下免租期延長,也有利小本經營的創業者租鋪。Build-U-Biz Limited營業經理吳簡言指出,近月代客商討的新租約大多減價三成,部分鋪位的免租期由以往七至十四日,延長至一至兩個月,「若創業者投資多一些於店鋪裝修,業主通常都可延長免租期。」
近年網上見到不少頂手生意嘅廣告,包括茶餐廳、珍珠奶茶店舖、美容院、補習社及其他大大小小嘅生意。當然,能夠遇到心儀嘅生意,有足夠資金及時間去一嘗創業夢,絕對係一件值得高興嘅事。但為何有人一頂手就損兵折將?你有冇聽過有人頂手後店舖不獲續租約,有人頂手後拎唔到酒牌經營,有人更一做老闆就畀人追數?原本希望創一番事業,最後卻變成苦主。
為免「中伏」,投資者考慮是否要頂手時,除咗要考慮行業前景,也需要了解該盤生意嘅業務性質、涉及嘅牌照、資産及賣方通過甚麽形式持有,例如該盤生意究竟係個人持有還是以公司持有;轉讓時到底以「股份轉讓」還是以「資產轉讓」進行等等。 究竟「股份轉讓」和「資產轉讓」有咩分別呢?最簡單嘅分別就係,如果係「股份轉讓」,頂手人會買公司嘅股票;而以「資產轉讓」,頂手人會買生意嘅資産。「股份轉讓」不僅包括收購公司嘅資産,也包括承擔公司嘅法律責任,例如負債、稅務責任及公司已簽訂嘅合同義務等。就以街口嘅茶餐廳為例子,老闆透露有意將生意頂讓,假設茶餐廳嘅生意由公司直接持有,老闆作為公司股東,就可以將持有嘅公司股份轉讓予投資者,以一個「股份轉讓」形式轉讓,公司繼續為業務嘅持有人及經營者,轉讓只涉及公司股東變更而已,因此轉讓時間會比較快。當然,轉讓香港公司股份會涉及印花稅,可能將頂手成本提高。 而「資產轉讓」顧名思義就係買經營該盤生意嘅資產,以茶餐廳為例,經營生意嘅資產即係營運嘅硬件,包括廚房用具、存貨、設備及裝置配件等等。
好處係投資者可以按需要選擇購買部份資產,轉讓過程亦一般不涉及印花稅。但由於資產轉讓後,生意業務已轉讓予新老闆,租約、員工合同及食物牌照等,不會因為資產轉讓而直接轉讓予新老闆,因此投資者於頂手前,需要考慮茶餐廳所持有嘅食物牌照或酒牌等是否可以轉讓。現有嘅業主是否同意以相同租金讓新老闆繼續租賃營運地方,以及員工是否同意繼續為新老闆打工等等。 「股份轉讓」不僅包括收購公司嘅股票,也需要承擔公司嘅法律責任,例如負債和稅務責任等,那麼以「資產轉讓」方式承接生意係咪比較著數?值得留意係「資產轉讓」受《業務轉讓(債權人保障)條例》(香港法例第49章)規管,新老闆承接該盤生意時,也會承擔原來經營者於經營該業務時所欠下嘅債項及所產生嘅義務,包括負有法律責任承擔根據《税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所課徵或應課徵的税項。
收購者應謹慎考慮《業務轉讓(債權人保障)條例》內有關生意轉讓聲明的條例刊登「生意轉讓通告」與原來經營者嘅債務劃清界線。《業務轉讓(債權人保障)條例》(香港法例第49章)&《税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 要頂手頂得掂,最緊要事前做足功課,了解盤生意嘅背景,遇到細節問題可以請專業人士教路,採取買賣雙方同意嘅方法進行,達致雙贏局面。 祝各位創業人士成功!